时代错误(法理学)和婚内强奸。
1. HW c.法国是斯特拉斯堡法院法理学的一个新案例,但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也是欧洲大陆辩论的一个新案例。
欧洲委员会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公约》虽然受到争议,但却充分表明了欧洲方 斯特拉斯堡法院谴 面对夫妻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的关注,而这种关注已不再成为问题。事实上,欧洲方面从未如此生动、专门地关注过其中一种暴力形式:婚内强奸,即婚内性暴力。
HW c.法国
欧洲人权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一项裁决,解决了 C级联系人列表 人际关系中(在本例中为婚姻关系)的性暴力和强奸问题。
它通过间接方式实现这一点,即更多地关注所涉暴力行为作为重建事实情况的关键要素,而非直接方式,即通过对行为的非常规性采取立场,而这显然可以从确定违反有利于上诉人的常规条款中推断出来。
首先要强调的第二点涉及更系统的审查制度,也就是说,审查具有几乎 斯特拉斯堡法院谴 或超乎寻常的影响,而不是逐案审查,这在HW v.案件中很明显。法国。欧洲法院在具体案件中谴责了法 强有力的员工宣传示例:Sprout 如何利用 EA 扩大我们的品牌 国 ,但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它对判例法的解释具有认可作用,因此具有普遍效力,即可以说,将解除婚姻关系的责任归咎于已经退出性关系的配偶。根据条款,这当然不是一项试点裁定,欧洲人权公约第46条和条例第61条,但这项裁决影响深远,超出了具体案件的事实范围,引发了对法国法律体系内婚姻关系解释的重新思考。简而言之,这绝非易事。
最后除了结果之外
HW v.法国之所以脱颖而出,是因为斯特拉斯堡法院终于正确地将《伊斯坦布尔公约》作为一项契约文书来支持其结论,希望这种方法将日益影响其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判例,而该判例目前不太愿意受到 线数据库 外部污染,即使是在欧洲理事会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