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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科特迪瓦境内频繁发生的恐吓和骚扰记者

科特迪瓦撤回其特别声明的决定,对那些寻求追究该国境内侵犯人权行为责任的人士来说是一个挫折。尽管2010-2011年选举后危机期间的大规模暴力和虐待行为已经结束,但有关侵犯人权的报道依然存在。科特迪瓦人权捍卫者联盟(CIDDH)和瑞士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组织(CIVICUS)最近提交的一份普遍定期审议报告中,详细描述、袭击人权捍卫者以及暴力镇压和平抗议活动的情况。人权观察组织最近的另一份报告指出,国家安全部队存在侵权行为,行政部门对选举施加了不当影响,司法系统高度政治化,阻碍了人们获得司法公正。在一个人权侵犯如此普遍、法院既不公正也不独立的国家,直接向非洲法院提交申诉的权力已成为个人和非政府组织日益依赖的救济途径。因此,这项权利的丧失对这些群体来说是一个打击。

特别声明固然是不利的进展

但作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的成员,我们应当牢记,科特迪瓦受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法院(ECCJ)的管辖。自2005年通过补充议定书以来,ECCJ一直能够接收个人对侵犯人权行为的指控,并已证明其是这些权利的有力捍卫者。例如,ECCJ裁定,冈比亚针对记者的刑事诽谤法过度干涉了言论自由;尼日利亚使用军事法庭起诉平民侵犯了公平审判权;此外,ECCJ还裁定尼日尔纵容现代形式的奴隶制。尽管遭遇挫折,但救济途径仍然存在,人权侵犯受害者应探索ECCJ作为一项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在向 ECCJ 提起申诉之前无需用尽国 欧洲数据 内补救措施,这意味着申请人面临的障碍比在非洲法院少。

科特迪瓦撤回其特别声明的决定或许对法院本身影响更大。法院在履行保护非洲大陆人权的职责时,依赖于提交的案件。由于只有少数国家允许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直接参与,从未出现过国家间投诉,非洲委员会也仅提交了3起案件以供裁决,因此法院的案件量历来较少。

法院已裁决和待审的案件中

相当一部分是针对坦桑尼亚的个人投诉。虽然只有4起涉及科特迪瓦的案件已结案,但仍有许多待审裁决涉及针对科特迪瓦的投诉。撤回声明,尤其是坦桑尼亚和科特迪瓦等许多案件的原产国的声明,将意味着法院的案件量未来可能会大幅减少。这是一个令人深感担忧的事态发展,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案件进行裁决,法院的权威、合法性和持续运作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威胁。

结论

纪尧姆·索罗事件凸显了法院所处的难以解决的困境。法院被赋予促 互联网营销的最大专业优势是 进和保护欧洲大陆人权的使命;然而,在履行这一使命的过程中,它面临着来自那些法院赖以运作的特别声明国家的持续反对。值得称了科特迪瓦境内频繁 赞的是,尽管后果越来越严重,法院迄今为止并未选择通过裁决来安抚或抚慰各国。相反,正如法院在索罗案中批准临时措施所表明的那样,它已证明 墨西哥电话号码 自己愿意介入激烈的权力斗争,以保护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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